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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
(2021年第15号)
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重庆海关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起在重庆关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试点。
为做好试点工作,请重庆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公告。
重庆海关
2021年12月7日
END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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